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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完成股权变更后 公司的印花税要如何缴纳?纳税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1-09

缴纳方式

纳税主体:纳税义务人为股权转让双方,即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纳税申报:一般由股权变更的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时需填写相关的纳税申报表,并提交给当地的税务机关。

申报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之日,通常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纳税人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税款缴纳:在纳税申报完成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印花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申报缴税等方式进行缴纳。

纳税标准

税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属于 “产权转移书据”,适用税率为转让金额的万分之五。

计税依据:通常为股权转让协议上所载的金额。如果协议中未明确载明金额,则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计税。

特殊情况

如果是转让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计算缴纳4。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可能会有在 50% 的税额幅度内减征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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