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公司认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基本条件:
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近3年(含当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近3年获得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项目补助的企业。
具体条件:
科技活动人员比例:科技活动人员占期末从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活动相关经费支出比例:科技活动相关经费支出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等自主知识产权。
技术收入比例:企业的技术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研发人员比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10%。
研发费用投入: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需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企业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额而定。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占到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适用哪些行业
适用于所有行业,或者想要获得政府补贴资金、招投标加分项、提高企业形象等。
在线申报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根据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如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需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
提交纸质材料
将书面申报材料参照《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顺序清单》准备,胶装成一册,A4 纸大小,左侧胶装成册,并须在封面和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一式两份,企业提交正本材料,副本材料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审核与认定
形式审查:海淀区相关部门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专家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其申报材料将提交给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评审团会根据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进行评分.
实地考察:部分企业可能需要接受实地考察,以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
公示与认定:专家评审通过且实地考察合格的企业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将获得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准备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利润表、真实性承诺函.
知识产权材料: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证明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人员情况材料: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人员数量、学历结构、研发人员占比等.
财务审计材料: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研发管理材料:企业研发项目的立项证明、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材料,如研发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等.
成果转化材料: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新产品检测报告等,体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