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区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内容详细介绍
北京通州区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具体要求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有关工作的通告》执行3。具体如下:
填写注意事项
新设立的主体无需填写 “主体名称”“住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由系统根据营业执照等登记信息自动生成。
企业备案后,食品经营场所、外设仓库或自动售卖设备放置地点变化的,可登录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法人服务登录,通过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修改” 等入口进行填报。
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能有效联系到企业的电话号码,确保监管部门在需要时可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
企业联系人:填写负责办理备案事项或了解企业食品经营情况的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该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填写方式
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 e 窗通平台申请办理备案事项,在申请营业执照设立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选择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同时填报信息采集表。
表格内容及填写规范
仓库信息
外设仓库:根据是否在登记的经营场所外自有或者租赁用于贮存其所销售食品的场所,选择 “是” 或 “否”。
仓库贮存条件:若设置了外设仓库,根据仓库实际贮存条件,在冷藏、冷冻、其它后打 “√”,可多选。
经营场所信息
食品经营区域面积(平方米):填写经营者在登记的经营场所内销售食品的区域面积,不包括家电、服装、日用百货等非食品区域面积,需如实填写具体数字。
经营形式: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等选项后打 “√”。
是否经营冷藏冷冻食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 “是” 或 “否”。
经营场所是否在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内: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是” 或 “否”。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