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出版物许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
出版物许可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1)出版物有零售和批发许可。零售许可证不管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可以办理。而出版物批发许可证只有企业才可以办理,个体户是没有资格办理的。
(2)出版物批发许可证实际经营面积大于50平米,出版物零售许可证没有面积要求,但必须有实际地址。
(3)出版物批发许可证是包含零售许可证的。所以说大多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行业的公司办理的都是出版物批发许可证。
申请北京西城区出版物许可证批发,可参考以下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
填写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申请表。
提供企业章程、营业执照。
准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
绘制经营场所交通方位图,制定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提供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若法人和主要负责人不是同一个人,还需提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
提交申请: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北京市西城区的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可前往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提交,也可通过官方指定的线上平台提交申请。
审查环节
材料审查: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企业章程、经营场所证明等,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实地勘察: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到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勘察,检查经营场所面积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出版物储存、展示和交易的条件,安全消防等设施是否完善等。
审批决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材料审查和实地勘察的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领取许可证:如果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可按照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前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
申请受理
材料核对与登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核对和登记。
决定受理与否: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