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除申请表和使用手册外,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申请者: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如果是外国自然人,还需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同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
企业法人单位: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事业法人单位:应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单位: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组织:应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软件的鉴别材料
源程序:一般要求提供前、后各连续 30 页,不足 60 页的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 50 行代码,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标注页码。
文档:可以是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等,通常要求提供前、后各连续 30 页,不足 60 页的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 30 行。
继承取得软件著作权的:需要提交权利继承的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著作权的,登记时需要提交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委托开发合同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合作开发的软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申请过程中涉及其他特殊情况,如修改他人软件应提交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