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报备即批准” 政策试点是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工作的一部分,其具体细则如下: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buliangjilu;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 20 人以上;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信息查询:中介机构的信息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guanfangwangzhan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guanfangwangzhan等渠道查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三年无受xingzhengchufa、公开谴责、监管警示等buliangjilu,税务师事务所原则上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应不低于 200 分。
材料要求: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
申报方式: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无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报网站:企业登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点击导航栏左侧 “高企认定申报(试点)”。
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报备即批准” 政策试点申请表》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试点条件
企业领域:企业需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
注册时间:企业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业一年以上。
研发费用: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0%。
其他标准:其他认定标准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执行。
认定申报及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