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年检和出版物许可证年检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北京昌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年检和出版物许可证年检的具体标准如下:
出版物许可证年检标准
履行相关备案手续: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要履行备案手续,且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有 “网上销售”,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要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
符合准入资格条件: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具备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无违法违规记录: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年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前,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记录及被处罚记录。
按规定提交材料:需提交《2025 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安全生产自查表及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等相关材料。网上书店还应提供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登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画面的截屏复印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年检标准
提交业绩和社会责任报告:年审时需提交上年度业务情况表、财务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经营情况与社会责任报告等。
遵守法律法规:企业需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管理部门报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的各项统计数据,制作经营的节目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企业基本信息准确: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填写要准确,若有工商变更等行为,要及时将有关证书一并变更。
资料完整规范:年检材料需整齐、清晰,符合规范,包括执照副本、公司最新章程、办公场所证明、专业人员证书或职称、股东身份证明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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