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北京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对公司名下的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具体要求?
申请北京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对公司名下的软件著作权有以下具体要求:
有效性要求
保护期限内:软件著作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在申请认定时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 3 年有效期内,软件著作权都应保持有效。
登记状态正常:软件著作权登记状态应为正常,不存在被撤销、注销等异常情况。企业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状态。
关联性要求
核心技术支持:软件著作权所涉及的软件技术要与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是企业产品(服务)实现其功能、性能等关键特性的重要支撑。
领域相符:软件的技术内容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如电子信息、高技术服务等领域。
数量要求:一般至少需要拥有 5 项以上软件著作权。如果是以软件著作权作为主要知识产权支撑来申请,建议数量达到 6 项及以上会更有优势。
权属要求
所有权归属:软件著作权的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确保企业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若软件著作权是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企业已合法取得该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
单一权属使用:如果软件著作权有多个权属人,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且需要提供其他权属人放弃使用该软件著作权申报高新认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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