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条件和年检流程分享!内容解析
| 更新时间 2025-01-26 10:00:00 价格 1000元 / 件 年检时间 1月-3月份 服务范围 全国 年报部门 各省广播电视局 联系手机 13161807120 联系人 朱朋涛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注意事项
许可证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两年,持证单位需在到期前及时申请延续。
现场核查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检查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制度等。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年检)需要满足的条件:
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电影发行放映的各项统计数据;
发行放映的影片必须是经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颁发上映许可证的影片;
依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和法规:
发行放映影片的单位必须拥有所发行放映影片的发行放映权;
每年必须发行放映不少于规定数量的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重点影片(性球幕、环幕、动感等新形式电影放映单位除外)。
年检流程:
省广电局会下发年检通知,通知企业进行年检。
企业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zongju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网络申报,填写相关表格。
企业在提交申报后,需等待省广电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准。
企业需准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所需的材料,包括上一年度的业务开展情况、财务报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情况等。
企业将准备好的年检材料提交给省广电局。
省广电局对企业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
省广电局审核通过后,企业可获得年检结果。若年检合格,许可证将继续有效;若年检不合格,企业需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若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企业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延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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