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公司股权变更协议中关于股东变更登记的约定应如何拟定?
| 更新时间 2025-01-12 10:00:00 价格 1000元 / 件 办理周期 全北京地区 服务范围 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一站式服务 联系手机 13161807120 联系人 朱朋涛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以下是北京朝阳区公司股权变更协议中关于股东变更登记的约定的拟定要点:
违约责任
未按时办理的责任:若一方未按照约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的责任:若一方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变更登记无法完成或产生其他法律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事项
通知义务:约定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双方的通知义务及通知方式,
变更登记完成的确认:约定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明文件作为变更登记完成的确认标志,
办理主体及协助义务
明确办理主体:约定由转让方、受让方中的一方负责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协助义务:明确另一方的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办理时间及期限
启动时间:可约定在协议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启动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期限:约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Zui长时间限制,
登记费用承担
明确费用承担方:约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如 “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公告费等,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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