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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具体注意事项是什么?详细内容分享

更新时间
2025-02-01 10:00:00
价格
1000元 / 件
办理范围
全北京
办理周期
一周左右
办理机构
食品药品管理局
联系手机
13161807120
联系人
朱朋涛
立即询价

详细介绍

北京通州区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主体资格方面

合法主体:申请人需是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等经营主体。

执照相符: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要准确体现预包装食品销售,如包含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或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等表述。

人员配备方面

安全管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其培训合格证明。

健康证明: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产品合规方面

质量达标: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物质。

标签规范:标签应清晰、准确,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必要信息,且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

材料准备方面

材料齐全:准备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食品预包装产品清单、食品预包装标签样本、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备案申请表等。

真实一致:所有材料应真实有效,材料中的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等要保持一致。

格式规范:复印件要清晰可辨,相关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备案流程方面

多证合一平台办理: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 e 窗通平台申请办理设立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选择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时,一并填报需备案采集的信息。

后续变更及时申报:已办理备案的企业,若备案信息发生变化,如食品经营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种类等,应按规定通过变更营业执照相应信息或登陆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修改备案信息。

注意经营场所规定:不同市场主体不得使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和备案,若在不同经营场所从事该活动,应当分别备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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