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中,关于软件鉴别材料的要求有哪些? 详细内容分享
提醒:因为软件开发行业无明确禁止法规, 该企业仅提供软件开发外包定制服务,项目需取得国家许可,严禁非法用途。 违法举报
| 更新时间 2025-02-01 10:00:00 价格 1000元 / 件 办理周期 30个工作日 服务范围 全国 办理机构 版权保护中心 联系手机 13161807120 联系人 朱朋涛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特别注意事项
鉴别材料格式:软件鉴别材料应当以纸质介质或电子介质的形式提交。纸质介质的材料应当字迹清晰、牢固,不易涂改;电子介质的材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存储,如规定的文件格式、存储设备等要求。
材料一致性:提交的软件鉴别材料内容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软件功能、技术特点等内容相符合。如果软件在实际开发过程中有特殊的设计思路、功能实现方式等,在鉴别材料中应当能够体现出来。
更新和补充:如果软件经过后续的修改、升级等操作,在需要重新登记或者补充登记时,鉴别材料也应当根据软件的实际变化情况进行更新,以准确反映软件的Zui新状态。
一般交存要求
源程序要求:需要提交源程序的连续的前 30 页和连续的后 30 页。整个程序不到 60 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 50 行。
文档要求:要提交任何一种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等)的连续的前 30 页和连续的后 30 页。整个文档不到 60 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文档。文档每页不少于 30 行。
例外交存要求
覆盖机密部分交存:可以选择提交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 30 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 50%。这是为了在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同时,也能完成软件著作权的登记。
部分页面组合交存:也可以提交源程序连续的前 10 页和任何部分的连续的 50 页;或者提交目标程序的前、后连续的 30 页和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 20 页。这种方式提供了多种选择,方便申请人根据软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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